各位委员及相关单位:
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《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关于开展推荐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》(市监标技(司)函[2023]277号)的要求,现将包装机械领域推荐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复审范围
本次复审工作的范围为全国包装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7项推荐性国家标准。
二、复审原则
按照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》中“加强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”及《标准化法》有关要求,组织做好推荐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,着力提升标准的科学性、适用性和先进性。
三、复审结论
(一)继续有效。标准内容能够满足当前技术和产业发展,以及行业管理的需求。
(二)修订。标准对应的技术、产品和服务变化较大,或对应的国际标准已更新,标准内容已不适应发展需求的。
(三)废止。属于下列情况:
——标准适用的产品已退出市场,涉及的主要技术已被淘汰;
——标准内容被其他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所涵盖或替代。
请于2024年3月18日前,对包装机械领域推荐性国家标准复审项目给出意见,可以识别下方二维码参与线上填写;也可将附件2《包装机械领域推荐性国家标准复审项目清单》填写后,报送至全国包装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。

复审意见填写二维码
通讯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888号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
邮编:230031
联系人:纪蓉 陈润洁
联系电话:0551-65335947 65335670 18055112822 18055112616
E-mail:jirong_gmpi@163.com runjie-chen@163.com



包装机械领域推荐性国家标准复审项目清单.docx